第一条 总则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是太阳集团和企业共同实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学徒制冠名班学生具有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准员工双重身份。为提高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加强班级管理,依据《澳门太阳集团www学生手册》以及学院相关制度,结合试点班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课堂学习
1. 在平时上课、自习、参加活动、企业实习等各方面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等,有事必须先请假。
2. 上课时应当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禁止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禁止出现扰乱课堂秩序的违纪行为。
3. 作业应当独立完成,考试禁止作弊。
第三条 学徒实习
1. 学徒实习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带教师傅和其他工作人员,听从安排、服从分配。
2. 学徒实习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 文明、卫生
1. 参与班级晨练、集体活动、企业讲师授课、企业实践及每周一需统一着企业工装。
2. 保持寝室的清洁与整洁,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不得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3. 学习场所禁止穿拖鞋、背心,禁止抽烟、携带食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4. 每次下课后将桌椅摆整齐,每天晚自习后整理教室并进行检查。
5. 不做偷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或不文明的事情。
第五条 班级活动
1. 应当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中听从组织、安排。
2. 班级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公益活动;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学习、读书经验交流会,不少于1次班级体育、文娱活动;每周组织全班同学进行一次集体晨练。
第六条 奖惩制度
1. 评优、处分依据《澳门太阳集团www学生手册》进行评定;企业专项奖学金按照学习成绩和奖惩积分进行综合考核评选。
2. 班级设立专人对班级成员的各项行为进行奖惩积分,积分分值作为企业专项奖学金评选依据之一。
3. 班级奖惩积分规则
| 项目列表 | 分值 |
加分项目 | 个人或团队参加国家级/省级/院级赛事并获三等以上奖项 | 20/10/4 |
学期中无违纪行为 | 3 |
学期考试成绩较上学期进步10位以上(含10位) | 5 |
在图书馆阅读10小时 | 1 |
每次交流活动主动发言且效果经评选处于前3名 | 1 |
减分项目 | 在课堂、晚自习、实训或其他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缺勤 | -1/-5 |
上课违反课堂纪律(玩手机等)、晚自习喧哗 | -1 |
考试作弊 | -10 |
不按规定着装;在教学场所不文明着装。 | -1 |
卫生检查中违反6S管理制度 | -1 |
在教学场所吃零食、吸烟 | -1 |
课堂、实习或集体活动中拒绝服从任课教师、带教师傅、辅导员或班委的统一安排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