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太阳集团田径运动场,发挥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保持良好的场地环境,满足广大师生体育活动和竞技比赛需要,根据塑胶场地使用特点及养护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 运动场是进行教学、训练、比赛和师生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不得挪作它用。
2. 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使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须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管理规定
1. 应优先保证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时无关人员请勿进入场地内。
2. 禁止在运动场内进行与体育运动无关、对场地有损害的活动。
3. 禁止穿高跟鞋、钉鞋或轮滑鞋进入场地内。
4. 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内跑道应尽量少使用,以延长场地使用年限。
5. 禁止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草坪上允许开展足球活动,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6. 严禁在运动场内吐痰、抽烟、吃口香糖或含糖饮料及其他食物。
7. 严禁携带火种、有机溶剂、化学药品及油质物品等可燃性、污染性和腐蚀性物品进入运动场。场地及周边道路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8. 严禁一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进入。
9. 严禁用刀、锥、铅笔、尺子等利器划割和掀动拉扯草皮或塑胶地面。
10. 禁止在运动场内和下水道扔垃圾。
11. 冬季扫雪时,请勿使用铁质垃圾斗等金属物打扫运动场。
12. 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严禁有意使用鞋底摩擦地面颗粒。如人为破坏草皮和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由责任者按价赔偿或限期恢复。
13. 禁止带任何宠物进入运动场内。
14. 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该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三、管理职责
1. 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和告知本办法。
2. 总务(保卫)处负责运动场的卫生与维护管理,搞好场地卫生,负责场地及器材的维护,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
3. 体育教师在上课时应带头维护场地的安全、卫生,提醒和监督学生的行为,基础部体育组协助总务(保卫)处,做好场地的维护和使用工作。
4. 学校将严肃处理破坏运动场和相关设施的行为,如损坏设施,将责令其限期恢复或按价赔偿。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