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文明守则
1.学生应准时上课、下课。任何人不得干扰课堂教学秩序,保持室内安静。
2.师生相互尊重、爱护,言行文明礼貌。学生应专心听课,虚心接受教师指导。
3.进入教室应衣着整齐,举止稳重。严禁穿汗背心、短衬裤,拖鞋或不洁衣着进入教室。
4.应保持教室的清洁与环境安静;不准在教室就餐和吃瓜果零食,不准在教室内吸烟、聚众打牌或喧闹、自觉地清理身边废弃的纸张和杂物。
5.自觉关爱教室内外一切公共财物和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是大学生优良品德的重要表现。
二、教室使用规定
1.学校设专人负责整理教室内外环境,保持清洁整齐,负责保持教室内一切公共财物的完好和合理使用,按规定启闭,防炎防盗,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优美整洁的学习环境。
2.全校师生应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自觉受护公物和维护教室内外的整洁,反对一切不文明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3.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和学生课余修习的需要。平时教师或各班级若需要使用教室开展活动,必须经由教务处借出,开取“借用教室通知单”,交教室管理人员办理启用,借用者要在借用时间内对室内设施和门窗完好负责。
4.节假日学生可以借用教室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应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由班级干部向教务处承借并对教室内一切设施和卫生负责,使用完毕,原样向管理人员交还。
5.除用于教学外,其他活动需用教室,要经教务处批准。
教学用途和学校同意举办的活动外,其他用途教室借用一律收费(收费标准另订)
6.教室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态度和蔼,努力为全校师生服务。不得私自出借教室和室内设施或作他用,违者按学校纪律处分。
7.凡蓄意破坏教室内外各种设施者,一经查实,除按值赔偿稳步,还要追加校纪处分。属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