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9月15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统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对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作了全面解读。
杨德林指出,开展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教育部门科学管理和决策的现实需要,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审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开展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新变化,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上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抓紧、抓好。
杨德林强调,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基层填报单位要在各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实施主体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协调组织推进。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有填报任务的各基层填报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教财〔2010〕8号)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合作意识,共同配合做好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二要明确统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全省教育部门923家限额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所在县(区)教育局组织填报审核的基层填报单位范围,再分级上报各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最后由省教育厅审核报省统计局。 三要健全统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尽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促进教育部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各基层填报单位要将服务业统计工作与现有的教育经费统计和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享工作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四要加强监控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全面推行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严格岗位职责,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各基层填报单位要在县(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认真填报数据,严格审核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五要重视统计分析,提高应用水平。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基层填报单位要利用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汇集的数据信息,全面开展统计分析,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管理、监督和决策功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对事业发展决策的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
杨德林强调,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基层填报单位要抓紧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开展教育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机构。要成立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明确服务业统计具体承办部门和统计人员,逐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整合系统内部现有资源,充实加强统计队伍力量,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统计队伍基本稳定,加大统计岗位培训力度,提高现有统计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三要加强资料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严把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及汇总上报关,在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安全。对涉及填报单位的秘密资料,要切实加强数据的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统计数据公布的审批程序,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外使用和发布。四要严格组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省教育厅将对各市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凡是按时完成统计任务,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省教育厅将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凡是对教育部门统计工作不重视,工作做的较差的,省教育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采取其他惩戒措施。
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市、县(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归口统计职能科室负责人,有关高等学校和省属中专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及归口统计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